张家港市血站优化无偿献血者关爱保险
张家港市从2016年6月起将启动“无偿献血者关爱保险”升级版,凡在张家港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从献血之日起,都可以获得一份由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为期一年的意外保险,最高赔付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
为了鼓励无偿献血行为,关爱和感谢无偿献血者,解决无偿献血者的后顾之忧,市红十字血站在市政府和市卫生等行政部门的支持下,早在2013年3月17日就启动了“无偿献血者关爱保险”,三年多来共为全市无偿献血者投保6.34万人次,有70多名无偿献血者因此而受益,得到了广大无偿献血者和社会各界的称赞,对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今年6月开始的“无偿献血者关爱保险”由“张家港市红十字血站”统一投保,保险在原来“针对报名登记并成功献血人员”保险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优化,扩展至了(献血报名后12小时内)“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但未能成功献血人员”。献血者无需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只要在全市各采血点献血,就可以享受这份由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为期一年的保险。保险自献血之日起生效,内容涵盖了意外医疗、意外残疾、意外身故等,并增加了疾病全残和身故条款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的保险方案,对于报名登记并成功献血人员可以按48小时、6个月、12个月三个时段进行不同金额理赔,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的最高赔付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人提高到了⒓5万元;原来意外伤害现调整为疾病身故、疾病全残,最高赔付标准由原来每人1万元增至5万元;原来的意外医疗细化为意外门诊、意外住院、意外住院津贴、意外误工津贴等内容,最高赔付标准从原来的1千元调整为3万元/人、200元/天、150元/天不等。对于“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但未能成功献血人员”献血报名后12小时内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最高可赔付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人的理赔。市血站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险是一个团体险,不会泄露无偿献血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如果献血者在献血之后一年之内,发生了意外(如一些交通事故等)或疾病,可以根据保险方案内容规定的条款进行理赔”。
新版《无偿献血者关爱保险》的实施是对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精神的关怀和感谢,让献血者得到更加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和实惠,必将更加有力地促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