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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梅戏源头的争论、考证及其他
——作者:廖理南

  在我走访了包括宿松六届文化局长在内的百余位人士,查阅了数十种书、报、刊,翻读了近千万字的资料,形成拙作《黄梅戏与宿松》并将其邮传至相关媒体后,2007、08、30日记者李宏以拙文为基础在《安庆晚报》《安庆·重点》版头条发了《宿松是孕育黄梅戏的源头》。同日,安庆新闻网、安庆先锋网亦转发了该文。接着,宿松政协网、宿松先锋网、宿松政府网等官方网站先后发布了《黄梅戏与宿松》全文。这期间,《黄梅戏艺术》杂志执行副主编何成结先生专门给我打来电话约稿。12月13日《新安晚报》星级记者宫礼亦在拙文中提炼出相关素材,拟写成《黄梅戏发源地当属宿松》的文章发表在该报的《今日看点》版上。这之后,包括人民网、新华网、中安在线、安徽新闻网、凤凰网等不少网站中关于黄梅戏发源于宿松的转帖随处可见。12月14日,中央电视台四套播出了湖北省黄冈市政府新闻办协助拍摄的《走遍中国,黄梅戏起源地之争》。2008年1月3日《安庆广播电视》报,《实录·安庆》版用了6、7两版的篇幅刊发了朱来常先生《黄梅戏起源地争论引起的思考》及相关文章。黄梅戏发源地被广泛地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宿松亦因黄梅戏的源头地位声名鹊起。大概是从网上寻着我的名字,我的博客(linanliao.blog.163.com)被港、澳、台地区和深圳、北京、四川、浙江等天南地北的陌生朋友登录,文章被转载;我的邮箱:ssgjzl@163.com不时收到认识的、不认识的网友的邮件。

  关于黄梅戏的源头在哪里,我认为,这不是“争论”的问题,而应当是“考证”的问题!在拙作《黄梅戏与宿松》一文中,我曾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我在这个问题上我的基本观点。谁都知道,非己之物,是“争”不来的。作为严谨的学问,无论是对事物的定位也好,还是对问题的认识也罢,都应该尽量合乎事理,努力揭示本质。而主导舆论走向的专家、学者,哪怕是在措辞方面,都力求要精细推敲,避免误导。

  关于黄梅戏源头的考证工作,我认为,应该由专家、学者来进行。“术业有专攻”。外行人肯定难以讲内行话。像国家一级演员韩再芬在2008、1、3日《安庆广播电视》报上讲的“黄梅戏起源于湖北黄梅,发展形成为全国五大剧种之一是在安庆。”就似不妥当。诚然,韩再芬作为演员,或再芬剧团的领导,都是很出色和很了不起的。但你硬要她讲授戏剧史,就确实为难了她。对于黄梅戏源头的考证,必须凭史实说话。任何人,臆想也好,推测也罢,都与事无补。拙作《黄梅戏与宿松》(在我的网易博客中可以下载)面世以来,有不少人给我提供过补充完善材料,批评指出存在问题的也不少。我对黄梅戏源头考证的观点,鲜明地昭示在世人面前,在此,我真诚地表示,欢迎学者、专家及关心这项工作的朋友帮助批评指正。

  关于朱来常先生在《黄梅戏起源地争论引起的思考》一文中“摒弃‘争论’,重在发展”的观点,我不完全苟同。还历史以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正直有良知的历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还黄梅戏发源地以本来面目,这是黄梅戏剧史和黄梅戏发源地方志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朱先生这种回避矛盾的消极思想是与其“著名文化学者”的称谓不相谐和的。朱先生“黄梅戏在中华大地上发源的,这该没有争议了”的高论,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倘照朱先生的逻辑,中国、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都处在地球上,还分什么国别、你我呢?黄梅戏“重在发展,”这是稍懂事理的人都知道的!我在《黄梅戏与宿松》一文的末尾,早就讲过,“作为发源地的人民和领导在为其骄傲的同时,亦深深感到有义务和责任,要更好地为她浇水施肥,以让其生命之树常青、绚丽之花常艳。”“争论”(应该是“考证”)和“发展”,在这里,是同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考证”,是史志工作者的责任!“发展”,是黄梅戏从业人员和其主管领导的工作!

  上面只是就事论事地谈到了自己的一些认识,下面,我将扯远些地再谈一点自己想到的。

  一九九九年,我在复旦大学进修,人类社会活动学家、历史学家、复旦大学历史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顾晓鸣先生授课时讲到,时下,有专家讲中国正是知识经济时代,我认为这不切合我们的国情实际,而中国当下,只能算是名声经济时代。自己的论点提出之后,他接着讲,论知识,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综合知识,我可以不夸张地说,肯定比毛阿敏、陈佩斯(当时他们正走红)他们多。但我出差、开会、旅游都要自己花钱坐车、吃饭、住宿。而他们呢,除了这些开销不用自己掏之外,还会有人跟着侍候和料理。大家讲,是知识经济,还是名声经济,这不言自明了吧!行文至此,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争黄梅戏源头地位的事,想必大家会醒悟到点什么。

  谁都知道,黄梅戏作为全国五大剧种之一,随着其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民众喜爱。作为她的发源地,肯定会名因事显!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朱文根主任在其三卷本著作《纵横论》中曾指出“一个地方的独特文化,就是一个地方的知识产权。河南为什么与安徽争庄子、老子的故里?山西为什么与安徽争“杏花村”的古遗址?表面上是文化之争,实际上是经济之争,是品牌之争。谁争到这个品牌,谁就在市场上叫得响。”是呵,朱文根著,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次印刷的《纵横论》第一卷318~319页指出:“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化,一个地域有一个地域的文化,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文化,一个企业有一个企业的文化。我们过去常常将政治、经济、文化并论,但是我们还从来没有看到像今天这样经济与文化如此密切地联系起来。环顾经济发达的地方,大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独特的文化氛围,对开拓市场,招商引资更具有魅力。” 由此看来,“争”知名文化品牌的源头地位,其情可谅,其理可解!但学术问题,历史史实问题,必须是严谨的,客观的,真实的。就同其他任何非己之物一样,黄梅戏的源头地位,它争不来,抢不到。它容不得意气用事,不允许感情用事。生拉硬扯,甚或胡编乱造,那只能认为是对历史不负责任。

  关于黄梅戏源头的争论、考证等的话题远不只这些,写下来的暂到这里。欢迎大家批评指正。